檔案:李海燕,中共黨員,2009年參加工作,現任永寧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二級檢察官。工作12年來,她先后獲得多項榮譽,其中:2018年獲得第七屆全區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“全區公訴業務標兵”;2020年在第七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中榮獲“全國優秀公訴人”稱號;2021年榮立自治區檢察院個人三等功,被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授予“最美公務員”稱號。
感言:對我而言,這份榮譽是認可和鼓勵,更是責任和鞭策。作為一名檢察官,我會繼續不忘初心使命,堅守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。
從穿上檢察官制服的那一刻起,李海燕就立志要為群眾伸張正義、維護公平。
從檢12年來,李海燕一直奮戰在公訴業務一線。她牢記檢察官客觀公正、忠于法律的立場,力爭將每一起案件辦到天理、國法、人情的高度統一,真正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。
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,李海燕主動請戰,從嚴從快辦理了一批黑惡案件,伍永濤等22人涉黑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。
在永寧縣,很多人都忌憚以狠毒出名的伍永濤,他與團伙的犯罪事實涉案時間跨度大、涉案人數多,辦案難度可想而知。作為案件主辦人之一,李海燕和同事們提前介入,在辦案初期與公安機關一起攻破案件難點疑點。為了把案件辦好定準,她和專案組同事加班加點、查微析疑,認真研讀關于涉黑罪名的所有司法解釋,查閱研究了全國近20年來的涉黑案例。
在檢察長的帶領下,專案組以庭審證據為中心引導取證,將可能出現的情況、罪名認定的分歧解決在偵查環節,審查起訴環節僅用時11天。
案子辦結了,伍永濤及其團伙被繩之以法。但一些受害者依然不敢開口控訴,有的受害者甚至不敢報警。為了打消受害群眾的顧慮,李海燕和辦案民警一次次前往受害群眾家,一邊普法一邊做心理輔導,受害者們才鼓足勇氣敞開心扉。
“這樣的經歷讓我意識到法制宣傳進基層的重要性,我感受到身為檢察官的職責重之又重。”李海燕深有感觸地說。
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,李海燕和同事辦理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譚某某等14人涉黑案。臨時辦案點只有桌椅、書柜和120多冊卷宗,他們克服疫情防控期間住宿、飲食和交通的不便,每天與民警一起研究討論案件的難點疑點,與偵查人員反復審閱案卷材料,訊問犯罪嫌疑人。
為了收集價值重大的證人證言,李海燕多次實地勘驗現場,走訪被害群眾。案件辦理過程中,她精細化審查每份案件材料,認真梳理調取的物證及書證,及時提出取證意見9份205條。李海燕還撰寫了近90萬字的審查報告,將復雜的涉黑案件抽絲剝繭,促使案件順利審結、公訴,實現防疫、辦案兩不誤。
在辦案中,李海燕深知“準”字的重要性。她主辦的全區首例“保護傘”案在內的包庇、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,以及馬某某等人的惡勢力團伙案等,均以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的模式高效辦結。其間,共向公安機關提出取證意見400余條,針對發現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、違規等問題移送線索9份76條,發出檢察建議9份。(記者 賈 莉)